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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,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? 2022-09-16 14:52:31 吳紅
你好,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,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。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,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,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,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,跟你沒有關系,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,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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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我自己沒有出錢,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,那這樣有用嗎? 2022-09-16 14:50:02 楊聰
你好,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,屬于贈予性質,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,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,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,所以房產加名,當然是有用的。
離婚后子女被虐待,撫養權能變更嗎?
來源:離婚律師網 作者:未知 時間:2020-11-03 點擊數:71
離婚時除了財產分割外,子女的撫養也是離婚夫婦爭論的焦點。最近頻繁出現父母離婚,孩子被撫養方虐待的情形,對于這種被虐待的孩子我們應該怎樣救濟,能變更撫養權嗎?
許多人認為,虐待孩子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為撫養方再婚。一般孩子單獨跟父親或母親生活,兩人相依為命,出不了什么問題,但是父母一旦有了戀愛對象或者再婚,就有可能受另一方的影響,孩子被虐待的概率大大上升。但這種說法是存在問題的,并沒有證據證明再婚和虐待孩子之間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,法院不會支持以扶養人再婚為由變更撫養權的訴求。一旦再婚就變更撫養權,這相當于是變相地限制了離婚夫婦再婚的權利,不合法又不合理。
變更孩子的撫養權有兩種形式,1、雙方協議變更。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,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權益,則應予準予,就是說父母之間可以私下協商變更子女撫養權,然后請求法院予以變更;2、一方以起訴方式要求變更。
根據《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》第十二條: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應予支持。
(1)與子女共同生活的,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;
(2)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,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;
(3)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,愿隨另一方生活,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;
(4)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。
父母離婚肯定會對孩子的健康發展造成一定的影響,因此離婚后的撫養權會歸屬于對孩子健康發展更有利的一方。另一方除了定期向孩子支付撫養費外,可以定期來探視孩子,一旦發現孩子身體狀況不佳,有被虐待的跡象應當及時確認,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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